为从国家战略层面推进宁东-鄂尔多斯-榆林“金三角”及关联地区能源综合开发利用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于近日在北京召开会议,准备起草蒙陕甘宁(“金三角”)能源综合开发指导意见。 《意见》将明确“金三角”能源开发的定位、发展目标、产业发展布局、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等。《意见》起草和调研工作分综合、能源、交通运输设施、水资源保障、生态环境保护、区域协调发展等六个组。《中国能源报》记者了解到,近期六个专题研究组将赴四省区开展实地调研,明年1月形成征求意见稿,征求地方和国家有关部门意见后,明年4月上报国务院。 经济放大效应将凸显 “以‘金三角’加速开发为标志,中国区域经济增长的重心继续向中西部和北部转移。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勇在接受《中国能源报》记者采访时说。从工业化成熟程度看,“十二五”期间,东部工业经济发展趋于饱和,城市化建设也处于快速增长后期。目前,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正在向中西部和北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,因为我国中西部和北部的城镇化建设才刚开始,新型工业化建设也才刚起步。“‘十二五’我国工业的主战场将是中西部和北部。”未来五年,中国中西部和北部地区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。 刘勇表示,中西部在发展过程中不可能面面俱到,要有侧重点。其中能源资源原材料的规划发展就是一个重点。“金三角”地区是我国能源富集地,未来前途光明,十二五期间四省经济将会上一个台阶。 《中国能源报》记者了解到,根据有关方面规划,到2020年,“金三角”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.5万亿元,煤炭产量达到10亿吨、原油产量达到1000万吨、天然气产量达到200亿立方米、火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、煤制油达到1500万吨、煤制气达到400亿立方米、煤制烯烃达到250万吨、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,分别占到全国总量的30%、5%、10%、10%、50%、60%、50%和33%。可以预见,未来“金三角”综合开发的带动作用是全方位。 做好资源利益分配制度 据悉,“金三角”是我国资源富集地,尤其以煤炭资源最为突出。仅2009年一年,“金三角”区域内原煤产量达6亿吨,占全国总产量的20%。目前 “金三角”区域内一批能源化工大项目建成投产或正在建设之中,以煤电、煤化工为主导,上下游产业衍生配套的大聚集格局和产业体系已初步形成。2010年前三季度“金三角”原煤产量约为8.89亿吨,占全国当期产量的36.34%。 东北证券研究报告表示,从煤炭行业的角度来看,“金三角”地区能源规划的启动,对蒙陕甘宁地区未来煤炭生产将产生深远影响,最重要的就是“总量”和“结构”的调整。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李廷对《中国能源报》表示,相对于山西来说,“金三角”地区的煤炭产业发展相对较为落后,但这些地区可以利用煤炭产业带动电力、化工、物流等相关产业发展,规划起点更高。但是在发展的同时,务必要很好的借鉴山西的教训,避免出现“一煤独大”。充分利用好发展煤炭产业带来的资金,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发展制造业等其他产业。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,也要更加注意环境保护。 充分利用好发展煤炭产业带来的资金,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发展制造业等其他产业。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,也要更加注意环境保护。 刘勇认为,在资源富集地区往往会出现“富财政穷百姓”的问题,问题的背后是中央与地方、收益与分配、开发与保护之间的艰难博弈。在处理地方政府、企业和当地人民关系时,需要做好资源开发利益的分配制度。国外资源开发利益分配制度顺序是先富地方,再富百姓,而后富政府,最后富企业。中国的资源开发利益分配顺序正好倒过来,是企业—政府—百姓。要理顺资源开发利益分配顺序很艰难,需要有一个过程。 |